全国大部地区降水稀少 西藏东南部等地局地有大到暴雪******
中新网1月17日电 据中央气象台网站消息,未来三天,全国大部地区降水稀少,天气以晴到多云为主,但在西藏东部和西部、青海南部、川西高原北部等地的部分地区有小雨(雪)或雨夹雪,其中,西藏东南部等地局地有大到暴雪。
昨日全国大部降水稀少 华北黄淮等地气温回升
昨日08时至今日06时,全国大部地区降水稀少,四川东北部、重庆中部、湖北西南部等地部分地区出现小到中雪或雨夹雪,贵州毕节、安顺和贵阳等地出现冻雨;内蒙古西部、甘肃西部及新疆南部等地部分地区出现扬沙或浮尘。
今05时较昨05时,华北、黄淮、东北地区及内蒙古等地部分地区出现4~8℃升温,局地升温幅度超过10℃。
全国大部地区降水稀少
未来三天,全国大部地区降水稀少,天气以晴到多云为主,但在西藏东部和西部、青海南部、川西高原北部、重庆、贵州中北部、云南东部、内蒙古东北部、东北地区东部和北部等地的部分地区有小雨(雪)或雨夹雪,其中,西藏东南部等地局地有大到暴雪。此外,17日至19日,新疆南部、内蒙古中西部、甘肃中西部、青海北部、宁夏、陕西北部等地的部分地区有扬沙或浮尘,局地有沙尘暴。
19日至20日,冷空气将影响我国北方地区,华北、东北地区及黄淮等地降温4~8℃,部分地区超过12℃,21日清晨东北地区北部局地日最低气温将接近或突破历史同期极值。此外,内蒙古东部、东北地区东部等地部分地区有小雪,局地中雪。
21日至22日,江淮、江汉、江南、华南等地有小雨,华北北部、东北地区中南部、贵州北部及湖北西南部等地有小雪或雨夹雪。
22日至24日,还有一股冷空气影响我国中东部地区,大部地区降温4~8℃,内蒙古东部、东北地区中南部等地局地降温10~14℃。
未来三天具体预报
1月17日08时至18日08时,西藏东部、青海南部、川西高原北部、四川盆地西南部、贵州西部和北部、云南东北部、内蒙古东北部、黑龙江北部等地的部分地区有小雪或雨夹雪,其中西藏东南部局地有大到暴雪;重庆中南部、湖北西南部、云南东南部、西藏东南部、台湾岛东北部等地的部分地区有小到中雨。内蒙古大部、宁夏北部、河北北部等地的部分地区有4~6级风(见图1)。东海南部、台湾海峡、台湾以东洋面、巴士海峡、南海大部、北部湾将有6~8级、阵风9~10级的大风。
图1 全国降水量预报图(1月17日08时-18日08时)1月18日08时至19日08时,内蒙古东北部、黑龙江中北部、西藏东部、青海东南部、川西高原北部、四川盆地西南部、贵州西部、云南东北部等地部分地区有小雪或雨夹雪,其中,西藏东南部局地有大雪。西藏东南部、湖北西南部、湖南西北部、重庆东南部、云南东部等地部分地区有小雨。内蒙古大部、甘肃河西、宁夏北部、山西北部、河北西北部、辽东半岛、山东半岛等地部分地区有4~6级风(见图2)。东海南部、台湾海峡、台湾以东洋面、巴士海峡、南海大部、北部湾将有6~8级、阵风9~10级的大风。
图2 全国降水量预报图(1月18日08时-19日08时)1月19日08时至20日08时,内蒙古东北部、东北地区东部、西藏西部和东部、贵州西北部等地部分地区有小到中雪,其中,西藏西部等地局地有大雪。西藏东南部、重庆中南部、贵州东部、云南东部、台湾岛东北部等地部分地区有小雨,局地有中雨。内蒙古中部、辽宁中南部、陕西北部、山西、河北中北部、山东半岛等地部分地区有4~6级风(见图3)。渤海、黄海北部、东海南部、台湾海峡、台湾以东洋面、巴士海峡、南海大部将有6~8级、阵风9~10级的大风。
图3 全国降水量预报图(1月19日08时-20日08时)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3年2月3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被告徐某在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从被告刘某处购买黑鱼、鲶鱼用于放生。2020年12月15日上午,徐某在钱资湖准备放生,遇有工作人员阻止,现场同时也有群众阻止并报警,徐某等人遂前往长荡湖温洛港桥附近,放生由刘某运至现场的鲶鱼25000斤,后大量鲶鱼死亡。12月20日,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开始组织人员打捞,截止2021年2月9日,共计打捞10天,累计打捞出死亡鲶鱼20208斤。 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鉴定,投放的鲶鱼为革胡子鲶,系外来物种。华南师范大学专家意见认为,案涉放生行为对长荡湖渔业资源造成的直接损害补偿(赔偿)费不少于7427.6元至44565.5元,对长荡湖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至6000元。另,专家评估费用为18000元。 庭审过程中,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刘昌景博士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说明外来物种及外来物种入侵的概念、并对放生外来物种的危害、禁止肆意放生外来物种进行了充分阐述。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认为,徐某、刘某在未向当地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自行向长荡湖投放大量外来物种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导致了该水域环境要素和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造成了生态损害,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并在服务功能损失范围内适用惩罚性赔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徐某、刘某对其非法投放外来物种革胡子鲶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30000元、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专家评估费18000元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承担惩罚性赔偿5000元;并将上述赔偿款项在科学论证后拟定方案用于长荡湖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外来物种入侵是威胁国家生物多样性、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的重大安全问题,已经上升至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缺乏科学指导和法律监管的盲目放生会对本地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并对生物安全带来巨大风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是因非法投放外来物种引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审理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充分体现了落实生物多样性国家保护战略和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司法担当,并探索将惩罚性赔偿资金用于生物安全风险防范事项,向社会公众普及外来物种入侵危害,引导公众树立生物安全理念,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科学合法地开展放流活动。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