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2022年全国环境质量状况呈现“三个向好”******
中新网1月17日电 生态环境部17日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副司长蒋火华在会上介绍,2022年监测数据表明:全国环境质量状况呈现“三个向好”的特点。
一是空气质量稳中向好。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优良天数比例为86.5%,超过时序进度0.9个百分点;重污染天数比例首次降到1%以内,达到0.9%。细颗粒物(PM2.5)有监测数据以来浓度首次降到30微克/立方米以内,为29微克/立方米;北京PM2.5浓度实现“十连降”,“冬奥蓝”“北京蓝”“中国蓝”成为新时代中国的靓丽底色。
二是地表水质量持续向好。全国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7.9%,同比上升3.0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7%,同比下降0.5个百分点。
三是近岸海域海水水质总体向好。近岸海域优良(一、二类)海水水质比例为81.9%,同比上升0.6个百分点;劣四类水质比例为8.9%,同比下降0.7个百分点。同时,全国及重点区域臭氧浓度同比有所上升,部分流域水生态系统仍较脆弱,噪声扰民时有发生,生态环境质量由量变到质变的拐点仍未到来,生态环境保护任务依然艰巨。
惠民生、谋创新、促开放——解读2023年我国关税调整方案****** 新华社北京12月29日电题:惠民生、谋创新、促开放——解读2023年我国关税调整方案 新华社记者申铖 关税是国家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手段。每逢年末,我国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部分进出口商品的关税税率进行调整。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29日对外发布公告,明确了2023年我国关税调整方案。 接受新华社采访的专家和业内人士表示,此次调整降低了部分医疗产品、消费品、资源产品、原材料和零部件等多种商品进口关税,将进一步满足百姓生活、企业生产和社会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关税作为国内国际双循环联结点的作用,以高水平对外开放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 惠民生:调整部分医疗产品、消费品关税 更好满足百姓需求 聚焦民生关切运用关税杠杆,就能“撬动”更多好产品、好商品进入千家万户,进一步提升民生福祉、满足百姓需求。 根据公告,2023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1020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 记者查阅公告附表发现,为保障人民健康,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我国将对部分抗癌药原料、镇癌痛药品、抗新冠病毒药物原料等实施零关税,并将降低假牙、血管支架用原料、造影剂等医疗产品进口关税。 实际上,自2018年以来,我国已先后取消了第一批和第二批抗癌药、罕见病药原料药以及部分用于治疗哮喘的生物碱类药品的进口关税,降低了颅内取栓支架、人造关节等医疗器材的进口关税。 “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药品和医疗器材,我国持续调整进口关税,有助于更好保障人民健康安全,更好实现‘病有所医’。”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国际发展与全球治理研究所副所长高宇宁说。 近年来,中国大市场的巨大潜力持续释放,百姓对“全球好货”的需求不断增长。 此次发布的公告明确,2023年我国将降低婴幼儿食用的均化混合食品、冻蓝鳕鱼、腰果等食品,咖啡机、榨汁器、电吹风等小家电的进口关税。 “通俗地讲,就是让大家买得更方便、更便宜。”在高宇宁看来,降低这些消费品的进口关税,响应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也有助于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顺畅联通。 谋创新:多项关税调整推动创新发展 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 促进先进制造业创新发展是此次关税调整的一大亮点。根据公告,2023年我国将降低铌酸锂、燃料电池所用的氧化铱、风力发电机所用的滚子轴承等商品进口关税。 据了解,铌酸锂是半导体生产材料,燃料电池所用的氧化铱是汽车行业所需的重要原材料,风力发电机所用的滚子轴承则是风电行业所需的零部件。 高宇宁表示,对这些重要的原材料、中间品及零部件降税,有利于引进先进技术和产品,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公告明确,2023年我国还将对钾肥、未锻轧钴实施零关税,并降低部分木材和纸制品、硼酸等商品进口关税。 在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信息研究所国际情报研究室主任张学彪看来,这些调整能够加强我国资源供应能力,有助于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支持企业更好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助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 此外,2023年7月1日起,我国还将对62项信息技术产品的最惠国税率实施第八步降税。调整后我国关税总水平将从7.4%降至7.3%。 2016年我国首次对《信息技术协定》扩围产品实施降税,至今已实施了七步降税。在业内人士看来,按照《信息技术协定》降低税率,可促进相关商品进口,有利于我国信息技术发展,促进国内相关行业和经济发展;也有利于全球高新技术发展,为经济全球化提供助力。 促开放:调整有关协定税率 推动构建高标准自贸区网络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并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是其中的部署之一。 此次发布的公告明确,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和优惠贸易安排,2023年将对19个协定项下、原产于29个国家或者地区的部分进口商品实施协定税率。 “这29个国家和地区,约覆盖我国对外贸易总额的近一半。可以说,我国对外贸易的‘朋友圈’越来越大,‘点赞’的朋友也越来越多。”高宇宁说。 其中,根据《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有关规定以及协定对印度尼西亚生效情况,自2023年1月2日起,我国将对原产于印度尼西亚的部分进口商品实施RCEP协定税率。作为世界上人口数量最多、成员结构最多元、发展潜力最大的自贸区,RCEP建设将迈出新步伐。 此外,2023年将继续对44个与我国建交并完成换文手续的最不发达国家实施特惠税率,支持和帮助最不发达国家加快发展。 总体来看,调整有关协定税率等安排,将推动构建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更好塑造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提升国际循环质量和水平,践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助力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